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绍兴市人民医院就2018年度消毒类试剂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2018--006
二、招标项目:消毒类试剂(目录)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1 | (施康)清洗消毒剂I号 | 2.5kg/桶 | 按医院实际用量和需求供货 |
2 | (施康)清洗消毒剂II号 | 500ml/瓶 | |
3 | 戊二醛(2%) | 2500ml/瓶 | |
4 | 酒精(95%) | 500ml/瓶 | |
5 | 酒精(95%) | 2500ml/瓶 | |
6 | 酒精(75%) | 500ml/瓶 |
注1.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参加开标现场会。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上述1-2项条件有任一项不符合的,将视为自愿放弃投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合同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年。在合同期内,如省药械采购平台产品最低价低于中标价的,按省药械采购平台产品价格结算。
五、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
3、不同投标人对同一标段授权同一人为其“法定代表授权人”的,视为串标行为,一律拒绝投标。
4、具有合法取得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厂家授权书,代理人委托书,投标人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范围必须涵盖其所投产品范围。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近二年无不良销售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即配送商应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人员、资金、仓储等条件,必须保障中标产品供应。
7、已纳入全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目录范围内的产品(包括品名和规格),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需在省药械采购平台上备案的产品,而且需取得该产品的配送资格。
8、具备符合要求的运输设施。
9、具备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其他资质。
六、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03月30日至04月0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不接受电话报名)
2、报名地点:绍兴市人民医院招标办(行政楼三楼)。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报名者身份证复印件;
(3)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0575--88228840
5、招标文件发售:报名审核通过后购买。(每本200元,售后不退)
6、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允许在2018年04月19日16:30 时之前获取。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18年04月20日9:30时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到浙江省绍兴市人民医院招标办,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04月20日9:30时在绍兴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2000元汇至绍兴市人民医院。医院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北支行,账号:7334510182600006432;保证金不计息且不接受现金缴纳,凭汇款单到医院财务处开具发票。中标和未中标的投标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招标公告发布:http://www.sxws.gov.cn
https://www.sxrmyy.cn/home
绍兴市人民医院
2018年03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