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院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我院于9月19日下午在裙楼多功能厅召开全院医疗安全大会。医院领导班子、各相关职能部门、全体医务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医患关系办公室主任孟伟琴主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已于2018年6月20日国务院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李克强总理批示,自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系统全面的规定了医疗纠纷的概念、预防措施、处理办法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了更好地学习理解和把握条例内容,有效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保障医疗安全,我院特邀中欧国际医院管理中心特聘教授,现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法律处主任张宝珠律师对《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进行视频直播解读。
在视频直播课上,张宝珠主任详细解读了新《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通过培训,大家纷纷表示,新《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在诸多方面严格和新增了医院方责任,作为医务人员均应高度重视,时刻警醒,积极开展深入学习,及时主动掌握新《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预防医疗风险,夯实医疗安全,提升服务质量。(医患关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