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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大宗食品用品配送准入企业招标公告

2019-04-04 阅读量:1003 作者: 作者科室: 编辑: 编辑科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及上级有关规定,绍兴市人民医院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2019-- 011                采购组织类型:单位自行采购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

明细项

年采购预算

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保证金(单位:人民币元)

配送期限

01

有机蔬菜类

1320000

26400

两年

02

普通蔬菜类

1020000

20400

03

大米、食用油类

1550000

31000

04

猪肉类

2860000

57200

05

水产类

1220000

24400

06

综合类(含应急、特殊物资)

5260000

105200

1. 年采购预算是以2017年、2018年两年采购的年平均数为基础作出的预估值,其中01标年采购预算以普通蔬菜计算,具体根据医院实际采购需求调整。

2. 06标综合类包含:一次性用品、豆制品、家禽类、面食类、副食品干货、烘焙原料、水果、调味品类、牛奶饮料类、禽蛋类、牛羊肉类、冻品海鲜类、应急物资、特殊物资及其它应需物资等。

3.现场踏看时间报名结束后由医院选定。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绍兴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法定相关项目的许可证件,许可项目与生产经营品种相一致。

2.有专用储备仓库,有足够符合标准的配送专用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具有监控设施。

      3.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抽检中两年内未发现重大食品安全质量问题,没有被纳入食品安全黑名单记录。

5.投保2017年和2018年食品安全责任险。

      6.拟配送蔬菜类必须新鲜,无公害,具有一定规模的蔬菜定点种植基地或有稳定的供菜基地证明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独立的仓储场所;具备有机磷检测设备(有专人负责)。

      7.拟配送猪肉及禽类必须定点屠宰,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拟配送鲜活水产品必须为无公害水产品。

      8.拟配送冰冻品、豆制品、蛋制品必须是具有QS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加工的产品,并有一定知名度。

      9.拟配送调味品、饮料、烘焙原料、乳制品等必须为著名商标或进大型超市的品牌产品,标识完整、清楚,有QS食品生产许可标志,并有一定知名度。

10.具有配送经验配送条件和配送能力。

11.符合上述要求,诚信经营,无重大不良行为记录,经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为合格的投标人。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4日至4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不接受电话报名)

2、报名地点:绍兴市人民医院招标办(行政楼三楼)。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报名者身份证复印件;

(3)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联系人:诸老师                   联系电话:0575--88228840

5、招标文件发售报名审核通过后购买。(每本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19年4月26日9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到浙江省绍兴市人民医院招标办,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4月26日9在绍兴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绍兴市人民医院。医院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北支行,账号:7334510182600006432,医院税号:12330600471323017X;保证金不计息且不接受现金缴纳,凭汇款单到医院财务处开具发票。

八、招标公告发布:http://sxws.sx.gov.cn     https://www.sxrmyy.cn/home

 

 

                                                   绍兴市人民医院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