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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公示

2019-09-26 阅读量:1019 作者: 作者科室: 编辑: 编辑科室:

为贯彻《浙江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现将我院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开展的限制类技术进行公示:


国家限制类技术(2项)

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

肿瘤消融治疗技术

省级限制类技术( 4项)

 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

 脑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

人工关节置换技术

体外膜肺氧合(ECMO)技术

省级重点质控技术(2项)

血液透析技术

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