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加强我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防范和化解生物安全风险,进一步贯彻落实《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院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委托亓旭晨、鲁葆春两位副院长,组织院感管理处、总务处、设备处、保卫处等部门,联合对涉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的临床检验中心、病理科、医学研究中心、输血科等部门开展了生物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并针对“浙江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信息网”要求的自查项目进行讨论整改,排查生物安全风险隐患,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措施,以确保医院各实验室生物安全。
作者:院感管理处 张晓莉
责编:宣传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