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荣获“绍兴市文明单位”称号
2013-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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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我院荣获“绍兴市文明单位”称号,受到大会隆重表彰。这是市委、市政府对我院2011年以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有力推进两个文明建设的充分肯定,是市委、市政府对我院工作的最高褒奖。医院将以此为新起点,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升医院文明创建水平,为争创“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优质医院”而扎实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