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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节前廉政警示教育

2014-01-28 阅读量:1610 作者: 作者科室: 编辑: 编辑科室:
       1月22日下午,在2013年度工作总结表彰会上,医院纪委组织开展了一次节前警示教育,组长以上干部、民主党派和工青妇负责人等参加。
      会上,纪委书记、副院长寿清和传达了2013年12月26日在京召开的全国树医药行业新风、深入贯彻“九不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宣读了计生委关于《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和《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部署了贯彻落实“九不准”相关工作。会议还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再次表明了我们党改进作风、惩治腐败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对于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正值春节临近之际,寿清和副院长要求大家过一个祥和清廉的节日的同时,要积极贯彻中央精神,认真对照规定内容,加强自律,维护声誉,严格规范从业行为,守住底线,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寿副院长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二是要严格制度落实,规范医疗行为;三是要突出重点,加强防范。对全院涉及人事、财务、工程、设备、器械、药品、耗材、采购等重点部门,落实责任,提醒戒勉在前、建章立制在前、监督制约在前;四是要保持心理平衡,把握人生底线,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尊重人格,珍惜声誉。(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