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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接受绍兴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

2013-09-12 阅读量:991 作者: 作者科室: 编辑: 编辑科室:
      9月11日上午,由市卫生局金红柱副局长带队、市卫生监督所董华副所长等组成的7人检查专家组对我院进行依法执业专项督查。医院张伟阳书记、阎晓勤副院长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陪同检查。
      阎晓勤副院长向检查组汇报了我院2013年的依法执业工作情况。2013年我院在执业许可、医务人员资质、用血管理等医疗卫生工作;消毒隔离管理、医疗废物处置和医院污水处理等传染病防治工作;职业防护和个人剂量监测情况等职业卫生、放射防护管理工作方面都严格按照浙江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实施方案活动要求,做到规范行医,依法执业,并对2012年我院在依法执业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医疗废物暂存等整改情况作了汇报。
      金红柱副局长肯定了我院2013年依法执业工作“有力度、有深度、有成效”,希望我院继续保持全市依法执业工作的领头地位,做好全市依法执业工作的“标杆”。
      随后,检查专家分成四个小组,分别对医疗卫生和母婴保健、消毒隔离、放射与职业防护、传染病防治与医疗废物管理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检查组对我院的依法执业工作给予肯定,同时也指出了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医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着手组织整改。
      据悉,今年是浙江省医疗机构实行“依法执业守护健康”活动的第三年,通过这项活动增强了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意识,规范了医院的医疗行为,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医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