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名单通报。
绍兴市人民医院顺利通过复查,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全国文明单位”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也是我院扎实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
医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将全国文明单位复评工作作为医院党政工作重点,以文化文明建设为载体,为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不断提升全国文明单位内涵品质。
我院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中央文明委对医院文明创建工作的高度肯定。医院党委将以此为契机,继续秉承“至善 尚学 笃行 创新”的医院精神,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加强文明内涵建设为主线,以先进文化引导为载体,将精神文明建设紧紧围绕医疗工作、融入中心大局。全体干部职工将以直面挑战、攻坚克难的担当精神,推动“一院两区”协同、高效、健康发展,为保障全市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社会文明富强砥砺前行,为奋力打造卫生健康现代化市域标杆、全面助力绍兴建设产城人文融合发展的共富示范市而不懈努力!
新闻来源:越牛新闻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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