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试剂招标公告
2015-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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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医用耗材采购的管理,增加物资采购透明度,推进阳光工程,规范交易行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单位行风建设,绍兴市人民医院决定就病理试剂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绍兴市人民医院
二、招标项目:病理试剂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五、招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近二年来无不良销售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不列入卫生系统、检察院黑名单上的个人或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
3、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试剂经营资质。
4、具有产品厂家直销、省级总代或一级代理资质。
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报名、招标文件发售
1、日期:2015年 9月 7日至2015年9 月15日(节假日除外)
2、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
3、地址:绍兴市人民医院行政三楼招标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5--88228840 (不接受电话报名) 联系人:诸老师 傅老师
5、报名的供应商需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红)
(2)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3)所投产品的授权书,非厂方直接授权的,还需出具上一级代理商的《企业法人经营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5)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6)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报名随带样品(医院使用产品除外);
(8)招标文件发售另行通知;
七、产品试用:产品须经临床试用(医院使用产品除外),试用样品数量另行通知。招标单位将根据资质证件查验及临床试用结果,经综合评定合格者才能入围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若试剂在省内二家三甲医院使用的直接入围,须提供使用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
绍兴市人民医院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