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医院中央空调冷冻机组维保采购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2017-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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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经绍兴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绍兴市人民医院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2017—057 采购组织类型:单位自行采购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
标段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单位:人民币元) |
投标保证金(单位:人民币元) |
01 |
中央空调冷冻机组维保项目(重招) |
¥80000 |
¥2000 |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近二年来无不良销售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不列入卫生系统、检察院黑名单上的个人或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
3、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本院离心式空调机组的保养维修能力、具有维保授权或维保合同。
4、外地公司须在绍兴市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以工商注册为准),已处理所有的维修服务。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1 日至7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不接受电话报名)
2、报名地点:绍兴市人民医院招标办(行政楼三楼)。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报名者身份证复印件;
(3)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联系人:诸老师 联系电话:0575--88228840
5、招标文件发售报名审核通过后购买。(每本200元,售后不退)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允许在2017年8月 9 日16:30时之前获取。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17年8月 10 日9时30分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到浙江省绍兴市人民医院招标办,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8月 10 日上午9时30分在绍兴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绍兴市人民医院。医院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北支行,账号:7334510182600006432;保证金不计息且不接受现金缴纳,凭汇款单到医院财务处开具发票。
绍兴市人民医院
2017年 7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