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镜中心过氧乙酸消毒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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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招标采购的管理,增加采购透明度,推进阳光工程,规范交易行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单位行风建设,绍兴市人民医院决定就内镜中心过氧乙酸消毒剂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2017-069
二、招标项目:内镜中心过氧乙酸消毒剂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合同期间如遇有上级部门集中招标采购规定的,按上级部门规定执行,本合同自然终止。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近二年来无不良销售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不列入卫生系统、检察院黑名单上的个人或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企业具备消杀用品类经营资质,投标人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范围必须涵盖其所投产品范围。
4.消毒灭菌产品具有国家规定的消毒药剂和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批件有效期满需提供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并备案。
5.消毒灭菌类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注:投标企业报名时还需携带相应资质材料、投标产品授权书、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等。
6.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日期: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31日
2、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
3、地址:绍兴市人民医院招标办
4、联系电话:0575--88228840(不接受电话报名) 联系人:金老师
5、报名的供应商需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红)
(1)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企业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6、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在2017年9月13日 16:30时之前获取,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当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计算,在七个工作日内并于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办公室提出。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17年9月14日(周四)上午9:00时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到浙江省绍兴市人民医院招标办,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7年9月14日(周四)上午9:00绍兴市人民医院行政三楼会议室;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逾期取消投标资格。
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 2000 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以保证金到户时间为准)汇至户名:绍兴市人民医院。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北支行,账号:7334510182600006432;税号:12330600471323017X。当天开标前请务必在工作时间,提前凭汇款单到医院财务处开取发票,保证金不计息,不接受现金缴纳。
十、注意事项
1、 投标企业所提供所有资质证件均要求真实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红印章。
2、 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报名。
绍兴市人民医院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