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检验类医用试剂(一) 采购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2017-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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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绍兴市人民医院就2017年度检验类医用试剂(一)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2017—059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 |
序号 |
标段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保证金(单位:人民币元) |
标段1 |
1 |
血常规试剂(五分类)
|
4000 |
2 |
CRP试剂 |
注1.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参加开标现场会。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上述1-2项条件有任一项不符合的,将视为自愿放弃投标。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3、具有合法取得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厂家授权书,代理人委托书,投标人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范围必须涵盖其所投产品范围。
4、不同投标人对同一标段授权同一人为其“法定代表授权人”的,视为串标行为,一律拒绝投标。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近二年(2015年6月1日始)无不良销售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人员、资金、仓储、运输等条件,必须保障中标产品供应。
7、已纳入全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目录范围内的产品(包括品名和规格),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需在省药械采购平台上备案的产品,而且需取得该产品的配送资格。
8、低温保存的试剂,需具备冷链运输条件。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08月 24日至08月 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不接受电话报名)
2、报名地点:绍兴市人民医院招标办(行政楼三楼)。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报名者身份证复印件;
(3)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0575--88228840
5、招标文件发售:报名审核通过后购买。(每本200元,售后不退)
6、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允许在2017年08月15日16:30 时之前获取。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17年09月18日(周一)9:00时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到浙江省绍兴市人民医院招标办,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09月18日(周一)9:00时在绍兴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项目名称表格内各标段投标保证金明细)汇至绍兴市人民医院。医院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北支行,账号:7334510182600006432;保证金不计息且不接受现金缴纳,凭汇款单到医院财务处开具发票。
绍兴市人民医院
2017年08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