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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获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先进集体

2018-02-05 阅读量:671 作者: 作者科室: 编辑: 编辑科室:

      日前,包括绍兴市人民医院在内的六家医院被绍兴市红十字会、绍兴市卫生计生委评为“2017年度绍兴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先进集体”。同时,我院严一核同志、陈亚涛同志被评为“2017年度绍兴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先进个人”。

      据悉,2017年我市人体捐献工作硕果累累,实现器官捐献49例,至少挽救147位患者的生命。这其中,离不开我院在推动人体器官捐献方面所做的积极有效的工作。今后,医院将继续努力,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切实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开展,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彰显 “人道在心,责任在肩”的医院精神。(宣传科)